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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行新的岗位分配制度
新闻作者:正骨医院  发布时间:2002年01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卫生报》2001年8月23日讯作为我市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我院从今年6月份其实行新的工资分配制度,即岗位薪酬制。
  近年来,我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分发,在全市率先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科室定编定岗、人员双向选择、评聘分开等一系列改革,现又在原有行政与医疗系统固有等级制度的基础上,借鉴教育系统,实行新的四级八等分配制度,即行政分为院领导、一级职能科长、二级职能科长、职员四个级别,医务人员分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四个级别;院领导及主任又具体分为正、副职别,主治医师以下再分为高、低年资。
  岗薪分配制度强调的是根据技术劳动的复杂、承担风险的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不同来确定岗位工资,按岗、按任务、按业绩进行定酬,并将管理、技术、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要素。这一方案打破平均主义,提出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实行评聘分开,淡化资格评审,强化任职岗位的作用;并且重视管理的重要性,为进行管理人员的职业化做好准备;也用岗薪推动后勤部门社会化;建立了爱院、爱岗的有生机有活力的管理激励机制,使职工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医院利益挂钩,从而大大调动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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