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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时间:2015-01-16 15:34来源:未知 作者:院刊编辑部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2013〕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国家正式干部。

    2、所有岗位最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A011专业技术,急诊科医生)岗位具备本专业中级任职资格的最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必须为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余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其中,2015年7月1日前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资格、执业证书及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经验)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5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该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hr.qzzg.cn,按提示进行报名资料的填写及上传。

    (二)应提供的证件:

    1、填写报名表:泉州市正骨医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未毕业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个人简历、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已毕业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其中加分项目中已获得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应提供盖有学校印章的证明。

    3、在职人员报名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三)报名证件的核实

    网络报名者在网络上报名成功后,必须登录http://hr.qzzg.cn下载报名表及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即本通告第三大点第(二)点要求提供的材料),并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4日到泉州市正骨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等原因而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及准考证下载:报名及原件审核结束后,由上级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6日在网络上公布审核结果。由报名者于2015年3月11-13日登录http://hr.qzzg.cn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若属于紧缺急需的专业开考比例不足1:3的,按面试进行考核。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1)报考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2)报考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3)报考行政岗位,即科教专员、财务人员、医务部职员、宣传科职员笔试科目设《综合基础知识》(均为客观选择题,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类似)。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14日;行政岗位(即科教专员、财务人员、医务部职员、宣传科职员)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21日;笔试地点均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5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

    4、加分范围:①硕士学历和学位报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要求的岗位加分5分;②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3分;③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2分;④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加分2分;⑤医学院校及国内其他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并报考放射、麻醉和检验岗位的加分2分。

    5、关于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在丰泽网(http://www.qzfz.gov.cn)、泉州市正骨医院(http://www.qzzg.cn)进行公布,考生排名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为准。

    六、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进入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对象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2、如果同一职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先依照就读大学前生源地的优先顺序确定人员:泉州地区>福建省内>省外;生源地同类级的,则先按个人职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称相同的,按学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按加试的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将进行考生综合情况考核。

    1、考核内容和形式:①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人员主要采取查档并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②在职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核、查档和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档案审查阶段,如有材料信息与报名时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2、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医院根据前述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泉州市正骨医院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录聘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医院有权取消其录聘资格,并根据需要以及考核测试合格成绩名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参加工作后(研究生前6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前12个月为考察期)应接受医院进一步考察。

    七、待遇

    新录用人员的待遇将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学历标准工资,并享受医疗、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录用的低年资(5年内)医师符合以下情形的,另增加岗位津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卫技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补助,小儿骨科、急诊科、ICU、麻醉、影像(含超声)、检验、病理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医(技)师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过渡期5年。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合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首次聘用的人员,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丰泽区以外的事业单位。

    4、五年内曾报考我院被录取但工作不足三年离院的,不接受报名。

    5、本次不接受专升本报名,其中报考“A007专业技术(超声)及A009专业技术(放射科)”岗位人员除外。

    6、受聘人员于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7、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0595-22576462。

    8、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正骨医院负责解释。同时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2015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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